关于我院停止成人患者门诊输液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2-27 00:00
分享到:
尊敬的患者朋友:
根据2015年11月2日江苏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通知〉的通知》(苏卫办医政〔2015〕23号)中 “到2016年底前,全省二级以上医院(除儿童医院)全面停止门诊患者静脉输液” 的要求,我院决定自2017年1月1日起,全面停止门诊成人患者静脉输液。
南通市妇幼保健院
2016年12月27日
扫一扫 手机端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