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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妇幼保健院食堂外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3-04-10 00:00

南通市妇幼保健院(下称招标人)对以下项目拟用招标方式组织进行。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南通市妇幼保健院食堂外包招标

二、项目说明:

(一)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有效餐饮服务许可证、具备独立承担经营过程中一切风险的能力(能承担民事法律责任)、经营业绩良好的餐饮经营企业或社会自然人。餐饮经营企业还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工商部门注册的餐饮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代码证。

2、投标人具有固定的场所、资金,资信状况良好,具有一次性付清当年承包费和投标保证金的能力。

3、投标人在以往餐饮经营中无任何食品卫生、消防安全等方面的不良记录。

4、近五年内有两年以上(含两年)正常经营中学、大中专院校、大型工厂或企事业集体食堂(500人以上就餐)的工作经历。

5、投标人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健康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由公安部门出具)、拟聘厨师的中式中级烹调师证、原经营单位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承包合同及食堂经营策略的书面报告。

6、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法律责任能力,且能独立投入食堂改造和设备添置。

7、能提供以前承包的相应经营场所供院方参观评估。

8、制作PPT文件介绍企业概况、从业经历及案例。

请投标人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故意参与报名、投标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 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2、请按资格要求中涉及的内容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3、请投标人携带原件备查,并将报名材料按顺序自编目录装订成册,因未携带原件、未装订成册而导致不能报名的,由投标人承担。

四、入围办法:

报名初审合格的投标人经院方实地考察后由专家委员会确定入围。评标时进行复审,复审不合格的,仍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五、投标保证金:

1、保证金为10000元。

2、交纳保证金的投标人无故未参与投标的,招标人有权收取其保证金的10%作为违约金。

六、有关时间、地点等信息

1、对招标文件的询问,对招标项目技术及需求的询问,请与张军联系,(0513)83534006。

2、集中报名时间:请投标人提前到总务科(0513-83534006)办理。招标文件自公告之日起发出,未便于投标人递送报名材料及领取招标文件,定于2013年4月12日9:00-11:00集中受理。

3、投标文件接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3年4月19日15:30。

 

特别提醒:

1、本次招标过程中,投标人在报名、投标过程、质疑、合同签订、履约等环节弄虚作假的,作相应的违约处理。

2、报名后请各投标人连续关注医院网站可能发生的相关变化等信息。如没有及时获悉相关变化而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3、请投标人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严格遵守时间、资料提供等相关约定,如有疑问请及时来人来电询问。

4、招标公告发出后,潜在投标人应根据招标公告内容,在集中报名和领取招标文件前,可提出询问和质疑;集中报名后,供应商未报名和未领取招标文件的,不能提出质疑。

5、投标人在开标日需预先准备一份价格为7元的快餐样品带至开标现场供评委品鉴、打分。

 

                                 南通市妇幼保健院

                                            2013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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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妇幼保健院食堂外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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