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妇幼保健院移动护理项目、绩效管理系统、听力筛查系统需求公告
为适应我院业务发展及信息化建设需要,我科受医院信息管理委员会委托发布移动护理项目、绩效考核系统及听力筛查系统项目需求公告,寻找合适于我院的相关产品,邀请符合下列各项要求的潜在供应商进行技术交流及提供相应的技术资料。
一、项目名称:移动护理、全院绩效考核系统、听力筛查分析系统
二、项目需求说明:
需求说明及项目清单
标段 |
项目 |
需求说明 |
1 |
移动护理系统 |
见附件一 |
2 |
移动护理PDA |
见附件二 |
3 |
绩效考核系统 |
见附件三 |
4 |
听力筛查分析系统 |
1、 支持从AUDX580中读取数据并进行处理分析,发放报告; 2、 报告格式支持自定义,支持修改医院抬头; 3、 配备工作站电脑(与软件兼容同时满足日常办公需要)及激光打印机(支持A4纸张); |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和报名时需携带的证明材料
(一)资格要求
1、注册资金300万元以上,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项目的同一需求包中同时报名,一经发现,即取消报名资格。
3、至少需提供1-2家三甲医院的成功案例,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及甲方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
4、本次报名接受原厂厂家报名或原厂授权委托代理商报名(需出具及原厂项目授权委托书及代理证书)。
请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无意或故意参与报名、投标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弄虚作假的,除了在网站上曝光外,并取消参与我院项目采购的资格5年。
(二)报名完成后演示或试用
1、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我院将对相符合要求的产品进行演示或试用,不能参加的视为放弃处理。试用所需的设备及费用等由各厂家或其代理商自行解决和承担。
2、演示或试用效果将作为确定最终方案的重要依据。
(三)报名需提交的证明和材料
1、供应商报名表(请见附件4);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3、请按资格要求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4、提供针对我院的解决方案及系统功能清单。
请供应商携带原件备查并将报名材料按顺序自编目录装订成册,因未携带原件、未装订成册的而导致不能报名的,由供应商承担。
四、资料递交地点
联系人:肖激雷
联系电话:(0513)59008062-3;
地点: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世纪大道399号南通市妇幼保健院信息科(行政楼416室)
五、资料提交截止时间
即日起至2016年6月6日17:00止。
南通市妇幼保健院信息科
2016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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