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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妇幼保健院关于新生儿转运暖箱补充公告

发布时间:2017-10-18 00:00

我科受院医学装备委员会委托,按院务会要求,对潜在供应商发布拟申购装备技术了解公告,诚请有合作意向的供应商准备好相关资质文件及产品材料积极参与。

一、 诚信要求

凡参与我院项目的供应商均需对所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承担全部责任,如发现违规行为或非诚信行为,一经发现,视情节严重程度,暂停或取消该供应商参与我院后续项目的权利,发生的一切损失及法律纠纷由该供应商承担完全责任。如供应商选择参与我院项目的技术了解,视同已接受该条款。

二、流程说明

凡参与我院项目的供应商要充分了解申报科室的项目需求,根据实际需求情况确定与我院项目要求相对应规格型号的产品,参与的仪器设备如有耗材请备注说明,如若因供应商对申购项目所需产品了解不详而导致不能满足申购科室实际需求,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我科将供应商报名情况及时向申购科室反馈,由申购科室制定符合科室发展要求的设备标准,并由设备科统一将标准向各供应商反馈。

三、项目需求:

我院新生儿转运暖箱申购项目已经2017年06月12日官网(项目编号:20170024)第一次公告,经2017年06月28日官网第二次公告,根据我院接收新生儿的危急重症患儿工作实际需求,需紧急配备转运呼吸机(专为新生儿转运暖箱设计使用)、脉氧仪、“T”组合复苏器、肛温仪、输液泵、空气压缩机、负压吸引器附属装置,以满足新生儿转运工作的高效开展。

四、所需提供材料(均提供电子版)

1.提供符合要求的产品参数表。

2.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产品的注册证及附表等资质文件。

3.提供该产品江苏省内三级医院的销售记录及联系方式。

4.提供该产品的销售合同复印件。

5.提供各级代理产品授权文件(报名公司需提供生产企业授权书,如有多级代理,各级代理授权关系均需清晰明确)及报名公司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报名公司开具销售代理人的委托授权书及销售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6.提供设备对应耗材价格清单,如若无耗材,可忽略此项。

7.提供产品维修人员清单及联系方式。

8.提供本年度内检察院无行贿证明。

9.附件1、附件2所需内容。

10.供应商保证提供的资质材料要真实有效,如因相关资质出现问题而导致不能正常参与项目,由供应商自负,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公章方能生效。

11.供应商只能参与与项目相匹配的某品牌规格及型号的单一产品,否则视为无效参与。

五、投递电子版材料的注意事项:

1.内容按照附件1、2的要求准备、填报。

2.主文件可采用PDF、word或其他格式。文件大小请控制在20M以内,并采用普通邮件发送方式发送,不得使用超大附件方式发送。

3.附件1、2必须按照文件所给格式填报,不得修改文件的格式。

4.报名文件电子档主题词及附件1、2都必须压缩到一个压缩包内,名称为“项目编号”+“公司名称”,并提供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

* 5.如同一供应商参与不同项目,所投电子档文件均需按照对应参与项目独立打包,以便汇总,不可将多项目合并打包在同一文件中,如若因不同项目在同一文件中导致的统计遗漏,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时间要求:

自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我院周六上午为正常工作日),本次公告截止日为2017年10月26日下午17:00。

电子资料递送方式

资料投递邮箱:ntfysbk[at]qq[dot]com

联系人:陈林霞

联系电话:0513-59008141

                                        

                                             南通市妇幼保健院

                                                医疗设备科

2017年10月18日

附件:1.资料统计表

   2.南通市妇幼保健院设备送货及验收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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