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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妇幼保健院电瓶车棚新增喷淋系统工程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30 15:50 本文来源: 网站管理员

受[南通市妇幼保健院]的委托,南通万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就[南通市妇幼保健院电瓶车棚新增喷淋系统工程](项目编号:WLDL202410138)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项目概况

南通市妇幼保健院电瓶车棚新增喷淋系统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本项目采购邀请中约定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 月12日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WLDL202410138 

2、项目名称:南通市妇幼保健院电瓶车棚新增喷淋系统工程

3、项目类型:工程

4、所属行业:建筑业

5、预算金额:人民币107825.84元

6、最高限价:人民币107825.84元,首次谈判响应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做无效响应处理。

7、采购需求:具体详见《第三部分 项目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0天内,完成施工并通过验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项目不接受分包。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须在有效期内) 。

(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的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特别提醒:须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的规定文件要求执行,否则不予认可。同时,建造师注册单位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上显示单位均应为本供应商。否则不予认可。

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要求:资质核查结果为不合格的企业,通过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2.0自动推送到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供公开查询;企业即时被锁定并进入整改期,自锁定之日起,不能参加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相关活动(仅对企业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进行限制)。

请各潜在供应商引起重视,公告发布之日起自行查询,及时整改,对于在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供应商,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查询方式:登陆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企业信息-施工企业-动态监管不合格资质查询。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11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北京时间,周末和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通市崇川路58号产业技术研究院9号楼24楼南通万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费用:每套300元。

方式:邮寄或现场领取。

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将“采购文件领取申请表”(见附件)扫描件发至邮箱(2141795953[at]qq[dot]com),邮件主题“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邮件附件为“采购文件领取申请表”和“营业执照”,同时请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联系(联系人:王蓉,联系电话:16651792801)并领取采购文件。逾期或未领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将不予接受。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4年10月12日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逾时,采购单位将拒绝接受其响应文件。

地点: 南通市崇川路58号产业技术研究院9号楼24楼南通万隆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响应文件的开启

时  间: 2024年10月12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地  点: 南通市崇川路58号产业技术研究院9号楼24楼南通万隆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谈判保证金:免收 

2、项目谈判活动模式:本项目采用现场开标模式。

3、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需求、商务技术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谈判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谈判文件制作人或项目谈判经办人提出。

4、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    称:南通市妇幼保健院

地    址:南通市崇川区世纪大道399号

联系方式:姜志峰   137736521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南通万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通市崇川路58号南通产业技术研究院9号楼24层

联系方式:王蓉   16651792801

附件:【采购文件领取申请表】南通市妇幼保健院电瓶车棚新增喷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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