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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了解婚前保健吗?

发布时间:2021-06-23 09:30 本文来源: 系统

1994年10月27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讨论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将“婚前保健”列为第一章,为保护母婴健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提供了法律保障。但从2003年10月1日新颁发的《婚姻法登记管理条例》不再将婚检作为结婚登记的必要条件后,全国各地的婚检率均大幅下滑。大量研究数据显示,婚检率下降后,出生缺陷率有了明显上升。一个先天性畸形儿的出生将直接导致一个家庭的不幸。要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就要做好婚前、孕产前和新生儿保健,而婚前保健则是第一关。

我市为了更好地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提高全市出生人口素质,2007开始实施免费婚前保健服务,南通市妇幼保健院是承担此项政府惠民工程的指定婚检单位。全市准备结婚的青年男女均可免费享受婚前卫生指导、婚前卫生咨询和婚前医学检查。

在此提醒全市准备结婚的青年朋友们:⑴婚检不同于一般体格检查。许多人在单位体检无异常发现,故认为结婚前再进行婚检似乎属于多余。殊不知,婚检的重点不同于一般体检,婚检的重点是影响婚育的疾病,包括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有关精神病、重要脏器疾病及生殖系统疾病。⑵无症状不等于没有病。许多人认为平时身体无任何不适,性行为也未见异常,因此认为自己身体健康。但是,许多疾病患者如乙肝病毒携带者、隐性梅毒患者、艾滋病毒携带者、克氏征患者等,从外表上看,一般人是看不出异常的。因此,没有症状并不等于没有疾病。⑶诚信才能保证婚姻美满幸福。有些人明知自己有病或怕查出自己有病,而故意隐瞒,或讳疾忌医,或心有余悸,不愿或不敢婚检。这样做的结果往往不仅伤害了配偶的健康,还殃及下一代,给家庭带来痛苦与动荡。而通过婚检,及早发现异常,可以及早治疗,保证婚姻的美满。⑷婚检不是为了阻碍结婚。婚检的实质并不是为了阻止或限制结婚,而是视不同病情对患者具体提出医学意见。

青年朋友们,为了您今后的婚姻家庭幸福,请自觉接受免费婚前保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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